行業新聞
國家版醫保支付標準總原則已定:按照通用名,總則最快一個月后出臺
發布時間:2017-03-20 16:15
據悉,最新版國家醫保支付標準審議稿中,醫保支付標準是按照通用名制定,最快一個月之后出臺。雖然一致性評價完成前,可以考慮先按商品名制定部分品種的醫保支付標準,但是按照通用名制定的總原則已確定。而福建版醫保支付標準在業內引起了強烈震動。
3月8日凌晨的福建省醫保支付標準,設置醫保藥品最高銷售限價,同時醫保支付標準主要集中在60%-80%和40%-60%兩個區間。原研藥的醫保支付標準大多為,與國內仿制藥二者之間的醫保支付價格從過去數倍甚至數十倍縮小至50%,且國內同通用名的生產廠家越多,下降幅度越大;中藥注射劑和營養用藥,醫保支付標準全面下調,有的結算價降至最高限價的一半,甚至為0。
雖然福建版醫保支付標準基本符合國家的價值取向,但其存在的問題也十分明顯。爭議最多的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操作程序問題;二是設定藥品醫保銷售最高限價。福建省在公布醫保支付標準之前,先讓企業報價,而后直接定價,中間并沒有談判協商的過程。